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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定县人力资源市场2025年招工信息(第二十二期)

日期:2025年06月16日   作者:   来源: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   点击:[]

为开展好202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,帮助广大群众择岗择业有序就业,现将下列用人单位岗位信息发布如下。

乡(镇)报名咨询地点:各乡(镇)党群服务中心、各村委会。

县级报名咨询地点: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业中心,咨询电话:0878—8835996。

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  

2025年6月16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的通告

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协助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、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

(一)本次招聘岗位为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城市管理岗位。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、值班备勤、巡逻防控等执法执勤辅助活动。招聘的协管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,不具有行政执法人员身份,不独立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。

(二)本次共招聘行政执法协管人员8名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限楚雄州户籍。
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
3.年满20周岁(2005年7月1日前)以上,40周岁(1985年7月1日后)以下。

4.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。

5.自愿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,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政治可靠、品行端正、作风正派、爱岗敬业,服从组织安排,纪律观念较强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。

6.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予聘用

1.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
2.曾被收容教养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。

3.曾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。

4.曾因违反国家机关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
5.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。

6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。

7.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。

8.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,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该工作疾病的。

9.现役军人、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、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。

10.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行政执法工作情形的。

三、招聘程序及要求

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发布招聘通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政审、体检、公示、录用步骤依次进行。

(一)报名时间: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,共计5天,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,逾期不再受理。

(二)报名地点: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405室。

(三)咨询电话:0878—8729126

(三)报名须知: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册、毕业证(学历证)、退伍证,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(背面写报名人姓名、身份证号)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资格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。现场填写《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人员报名登记表》1份,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,作出承诺。

五、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

签订聘用合同后,单位根据协管人员情况确定岗位,薪资待遇1800元/人/月(含工资+个人社会保险),享受带薪年休假、婚假、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,可享受出差补助,可自愿申请加入局工会,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.本次招聘信息统一由官方正规渠道进行发布,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应聘失误的,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。

2.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。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、伪造报名信息、填写信息有误、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,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
3.招聘过程中,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,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,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,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
4.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通告相关规定。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应聘失误的,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
本通告由武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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